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党支部“五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现就做好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考核时间初定为11月6日-11月12日,具体时间由评估验收小组联络员与各二级党组织确定。
二、评估验收内容
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8〕8号)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要求对党支部进行抽查评估。
三、评估验收方式
党委组织部安排3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当年评估合格的党支部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听取支部书记汇报,查看记录、文件等有关资料和支部活动场所,对评估指标逐项进行核实,量化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抽查复核的所有党支部达到标准的,视为该二级党组织当年评估合格的党支部全部通过认定;抽查发现有一个支部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视为该二级党组织当年所有评估合格的党支部均需重新组织自查自评,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分步达标。
四、工作安排
组成3个评估验收组,每组6人,验收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吴 红(组长)、邓卫华(联络员)、周明辉、肖信华、吴梦云、黄益荣、谭乔红
验收单位:
商学院党委、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委、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后勤保障处党委、图书馆党总支
第二组
陈 斌(组长)、李翠微(联络员)、吴 迪、陈 敏、陈橄榄、章壮宇、杨千雪
验收单位: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兴湘学院党委、体育教学部党总支、出版社党总支、子弟学校党总支
第三组
胡 阳(组长)、石虹薇(联络员)、黄 涓、李 蜜、陈爱华、尹艳辉、许 双
验收单位:
碧泉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总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党委、化学学院党委、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党委、机关党委、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