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党员党性修养,引导毕业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和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工作
各学院(部)党组织要面向毕业生党员,组织开展离校前最后一次专题党课、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教育活动,明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流程、时限要求及党员义务,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持续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与时代使命感,带头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帮助毕业生党员树立正确价值观与职业观,勉励其踏上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后,坚守入党初心、牢记党员使命,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立足本职履职尽责、奋勇争先,以实干实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应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应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一般不超过2年),党支部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其他党员同要求、同管理,确保其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3.各学院党委应确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接收地组织部门名称和具体去向党支部,认真填写《2026届毕业生党员登记汇总表》。同时请组织员2026年6月16日以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省内组织关系转接都必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无纸化办理;如无法通过线上转出,则需打印党员登记表(由各学院在发起转出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印章)和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4.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下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领取时须党员本人签字。第一联(存根)留学院党组织保存,第二联(介绍信)和第三联(回执)交毕业生党员本人。
5.各学院党委要提醒督促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到组织关系所往党组织报到,通过线下转出的要做好介绍信回执寄回工作,避免介绍信遗失或逾期。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接转、改派完毕之后,请组织员认真填写《2026届毕业生党员登记汇总表》,于2026年12月14日前上报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xdzzb@xtu.edu.cn。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1.党员入党过程中所有的培养考察材料都应及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印章。各学院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有关组织材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组织材料一般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不得交由党员自带。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湘潭大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综合材料》,考察时间至6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联系信息备案工作,做到常联络、常教育,避免预备党员出现预备期满却未转正情况。
3.各学院党委要对所有入档材料进行逐项检查,明确责任人,明确纪律要求,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若发现漏盖党组织印章或本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人、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未签名的,应补章、补签齐备。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注意事项
2.2026届毕业生党员登记汇总表
3.党员档案检查、档案封袋情况登记表
4.介绍信存根联回执联粘贴页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