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二级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现就做好督导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在2019年1月中旬前召开。具体时间由被督导单位与督导组协商确定。
二、督导内容
1.深入了解所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具体包括:(1)是否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2)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4)是否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四必谈”要求。
2.对所督导单位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把关。
3.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和督导部分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督导分组安排
分别从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导组,每组2人,督查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肖志伟、曹又波
督导单位:
碧泉书院党委 商学院党委
化工学院党委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委
第二组:齐绍平、刘建军
督导单位:
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 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第三组:盛明科、申永丰
督导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党委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 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出版社党总支
第四组:陈 旭、陶永峰
督导单位: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委 图书馆党总支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第五组:刘稳丰、胡 阳
督导单位:
外国语学院党委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子弟学校党总支
离退休工作部(处)党委
第六组:罗凤华、钟芳华
督导单位:
艺术学院党总支 化学学院党委
兴湘学院党委 后勤保障处党委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