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遴选产生了3个校级“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现公布如下: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化工学院党委
艺术学院党委
培育创建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培育验收周期为2年,学校将对“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给予一定的培育经费支持。“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培育在政治引领、规范建设、凝聚师生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的典型,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