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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机构改革,根据《关于部分教辅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湘大人发〔2026〕35号)有关要求,撤销档案馆,其相关职能、人员划归党政办公室。经研究决定,撤销档案馆党支部,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职务自行免除。
请档案馆党支部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原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的交接、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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