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机构改革,根据《关于群团组织机构调整的通知》(湘大人发〔2026〕32号)有关要求,团委与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工会与人事处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人事处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的支部设置作如下调整:
撤销工会党支部,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职务自行免除;
撤销团委党支部,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职务自行免除;
撤销人事处党支部,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职务自行免除;
撤销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党支部,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职务自行免除。
成立人事工会党支部;
成立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团委党支部。
请各相关党支部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